东莞25人因制售假货假药获刑
3月19日,东莞第三法院审理一起涉嫌生产销售假货、假药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。2019年起,多个制假团伙生产假冒品牌商品,再经多级分销,通过多种渠道销售牟利。2022年6月,25人被抓获。经统计,部分人非法销售假药金额285万元,非法销售假货金额共计1431万余元,涉及20个知名品牌。
承担刑责与惩罚性赔偿
法院审理认为,多名被告人构成相关罪名。根据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,判处黄某东、王某飞等25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。黄某东等15名被告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369万余元,在全国范围发行报刊上公开道歉和发出风险提醒,二审维持原判。
法官说法:严惩违法震慑犯罪
药品安全关乎民生。黄某东等15人将假药销往各地,侵害消费者权益。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,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刑责和民事责任,提高违法成本,警示潜在违法者,预防同类犯罪。法官提醒从业者诚信合法经营,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药,发现违法及时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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